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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法院能强制执行亲子鉴定吗
  • 发布时间:2018-07-31 11:27:16 | 作者:上海亲子鉴定中心 | 来源:http://www.akqzjd.cn |
  •   近日上海亲子鉴定中心接到这样一则咨询:宋先生和妻子离婚,对于婚生子女的身份捉怀疑态度,申请法院做亲子鉴定,但妻子一直不同意。自己很不甘心,难道她不同意亲子鉴定就不能做,自己就要给别人养孩子吗?于是在网上咨询了上海亲子鉴定。

      上海亲子鉴定专家表示DNA亲子鉴定是证明亲子关系的一种方式,对于离婚中亲子鉴定的判定法律早有规定。下面上海亲子鉴定就来为大家具体介绍介绍!

    上海亲子鉴定

      1、亲子鉴定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

      亲子鉴定既涉及人与人之间亲情关系的变化,又关系到婚姻的稳定。因此,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双方自愿要求做亲子鉴定的,依法应予支持。

      2、申请亲子鉴定的一方应当完成相当的证明义务。

      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在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案件中,提出亲子鉴定主张的一方应当承担与其主张相适应的证明责任。只有申请人完成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足以使法官产生内心确信的基础上,才能够请求进行亲子鉴定。

      3、举证妨碍的认定条件应当从严掌握。

      如果被申请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的,应当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但应当严格掌握以下条件:首先,提出的一方应当是亟待抚养和教育的非婚生子女或与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其次,提出申请的一方已经完成了与其请求相当的证明责任;再次,被申请人提不出足以推翻亲子关系存在的证据;更后,被申请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

      4、人民法院对亲子鉴定中涉及举证妨碍的案件应该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等原则出发。

      综上所述,法院是不能强制执行亲子鉴定的。对于宋先生的问题,上海亲子鉴定专家建议可以先偷偷的做个隐私亲子鉴定,确认关系后可以作为举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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