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亲子鉴定中心电话
  • 妻子意外去世收传单 亲子鉴定出真相
  • 发布时间:2018-08-29 10:31:13 | 作者:上海亲子鉴定中心 | 来源:http://www.akqzjd.cn |
  •   妻子意外去世本就伤心,但今天上海亲子鉴定中心要和大家说的这位却在妻子意外去世后收到了法院传单,说女儿也不是亲生的,想要夺回女儿还要做个亲子鉴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上海亲子鉴定中心的介绍!

      大陈与小方是同一所大学的校友,毕业后结为夫妇。

      婚后,两人不但拥有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还齐力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小两口一个跑业务,一个管财务,配合相得益彰,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谁知,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带走了小方年轻的生命,这不但打碎了这个幸福美满的小家庭,随后发生的一连串事件也彻底把大陈推入了痛苦的深渊。

      小方过世后,大陈才从小方父母口中得知了一个惊天大秘密:原来小方一直瞒着大陈与另外一个男人保持着亲密关系,更令人震惊的是,大陈一直视为珍宝的女儿竟然可能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大陈怎么也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就在他犹豫是否要带着女儿去做亲子鉴定的时候,居然收到了一张来自法院的传票,小方日记中的男子竟然以孩子生父的名义状告大陈,要求确认自己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并提供了一份上海亲子鉴定中心的亲子鉴定报告。仅凭对方的一纸亲子鉴定,是否就能确定大陈与女儿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吗?大陈能要到孩子的抚养权么?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律师说法

      上述案例涉及亲子关系的认定问题。以往,关于亲子鉴定在案件中的适用,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无具体操作规定。由于该种鉴定可能会涉及到道德伦理、家庭稳定及妇女和儿童权益保障等问题,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即若一方提出亲子鉴定的要求,而另一方坚决反对的,除鉴定结果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等重大问题时,一般不要求拒绝鉴定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但是,根据今年8月公布的《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如果对方已经提供必要证据证明其与小方的女儿系亲子关系的情况下,若大陈没有相反的证据推翻且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则会根据上述规定,推定对方的主张成立。因此,对于大陈而言,如要争取抚养权,更明智的做法是要求做一次自己与女儿的亲子鉴定,在彻底弄清情况的基础上,再要求法院酌情处理。

      上海亲子鉴定中心认为这种情况下大陈需先和女儿做一次亲子鉴定,不管结果如果做到心里有数,不然的话即便女儿是亲生的自己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已经失去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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